卖淫嫖娼

在卖淫嫖娼案件中,现场起获的使用过的避孕套会如何处理?

根据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《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》有关规定,在卖淫嫖娼案件中,现场起获的使用过的避孕套,是法定必须收缴的违法工具,但实践中由于使用过的避孕套明显无价值,也可不作出收缴决定,但必须在证据保全文书中注明处理情况。具体分析如下:

避孕套 陈丽霞 李树杰 卖淫嫖娼 卖淫嫖娼案件 2025-10-31 08:00  2